记者昨日获悉,省发改委于日前批复了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收费标准。
据悉,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属省政府2012年批准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该院学生最高收费标准为全日制专科学生学费8000元/年·生,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由该院在最高限价内自行制定。公寓管理学生住宿费为6人带卫生间1000元/年·生、4人带卫生间1200元/年·生。此外,批复还明确,该院除学费、住宿费以及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代管费和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规定的收费外,严禁学校再以其他名目向学生加收其他费用。
同时,四川长江职业学院也属省政府批准的民办普通高校,2010年省发改委对该院学生收费标准批复的文件试行已到期。根据《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经研究,该院在校学生及2012年新生继续按照全日制专科学生学费:文科类8500元/年·生;理工、外语类9000元/年·生;艺术类11000元/年·生;航空类专业12000元/年·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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