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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万中小学生获营养膳食补助 每人每天3元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记者4月5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政府近日制定了《四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拟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在6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及57个“老少边穷”县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每生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据悉,国家和省级“计划”试点将覆盖我省所有“老少边穷”县,惠及117个县的约430万名中小学生。

营养膳食每生每天补助3元

国务院去年底出台《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其中涉及我省的6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将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开展试点工作,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我省还在此基础上开展了省级试点工作,为57个“老少边穷”县的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据了解,该方案已报送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我省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在6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启动“计划”国家试点实施工作,中央财政为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民办)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提供。据介绍,60个国家级试点县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覆盖学校6025所,涉及学生172.4万人。

按照计划,60个国家级试点县需根据当地农副产品、民族饮食习惯等特点,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主要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豆制品、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以及其他营养补充等。按规定,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计划将主要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向企业(单位)购买供餐、“蛋奶”供餐模式。

惠及117个县约430万名学生

同时,我省在57个“老少边穷”县启动“计划”的省级试点工作,为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民办)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据介绍,省级试点县所需资金实行各级财政分担机制,除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外,省财政总水平补助1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负担。

省级试点县的组织实施工作参照国家试点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据介绍,我省还鼓励其他64个县(市、区)由市(州)、县(市、区)自筹经费开展地方试点工作。

据介绍,国家和省级“计划”试点将覆盖我省所有“老少边穷”县,惠及117个县的约430万名中小学生。

建立保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为了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我省成立了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等1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省教育厅设“省营养办”负责日常工作。

“省营养办”强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价、学校食堂建设与管理、供餐企业招投标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各环节的食品安全。

2011年,我省已专门安排5500万元用于国家试点县学校的食堂建设。我省还将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进一步扩大“一补”(“两免一补”中的内容,“两免一补”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覆盖范围并提高补助标准。

据了解,我省对藏区和“老凉山”彝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实行了“一补”政策全覆盖;且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一补”标准每生每天提高了1元,即:藏区和“老凉山”10个县“一补”标准由每生每天4.8元提高到5.8元;其他地区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今秋起,试点地区原来就享受“一补”的学生,可同时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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