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29日向媒体公开了《成都市城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据此,成都将全面提升教师师德和师能,对公办小学、初中、高中完成学历提升的教师进行奖励。
方案规定,对本方案实施后5年内,在成都大学、成都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院校完成学历提升的公办中小学教师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公办小学教师获得专科学历的1800/人、公办初中教师获得本科学历的1800元/人、公办高中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的6000元/人。
方案还规定,成都新补充的小学教师必须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新补充的初中和高中教师必须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高中教师具备研究生学历的不低于20%。同时建立相应的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
据悉,成都市公办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奖励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转自: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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