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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明秋控制“大班额” 小学每班不超45人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省教育厅日前发出《关于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坚决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内(小学45人、中学50人、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56人以内),基本消除70人以上特大班额。

近年来,我省在推进大班额的化解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数据分析和实际情况看大班额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旧比较突出,特别表现在初中阶段、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显示,到2010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的班57238个,占总教学班的比例为28.05%。其中:66人以上的超大班23660个,占总教学班的比例为11.59%(其中初中18.38%),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地区城镇化进程中城镇学校建设滞后,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不尽合理,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校际间差异较大,招生管理不够规范等。为此,省教育厅明确表示,全省将在2至3年内,基本解决“大班额”问题。从2012年秋季起,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坚决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内(小学45人、中学50人、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56人以内),基本消除70人以上特大班额。2013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力争到2014年底全省中小学所有班额基本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明年的招生中,这一指标就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和中小学要从新生入学上严格控制新生班额。坚决防止超过学校校舍、师资等办学条件的承受能力盲目扩大招生规模。同时,还要加强学籍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无正当理由不能转学,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要严格履行转学手续,严格学籍信息化管理。另外,城镇学校也不得挤占教育资源举办幼儿园,初中学校不招收补习生。

《通知》还指出,“大班额”现象和“教育均衡”发展有着必然联系,为此,解决大班额的根本还在于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要在领导班子配备、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改造等方面向薄弱学校倾斜,整体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努力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学校间的差距。(转载自: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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