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3岁幼儿优先入园 成都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今起实施
成都市教育局日前印发《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并从今天(9月1日)开始实施。据悉,公益性幼儿园将优先满足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的幼儿入园,每年秋季招生,并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作为招生、编班的条件。按照计划,成都市拟在2015年全面普及公益性学前教育。
登记注册园均可申报公益园
据了解,公益性幼儿园指满足具备成都市户籍的城乡3—5周岁幼儿接受基本学前教育的机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并享受政府补助。
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幼儿园都可申报成为公益性幼儿园——民办幼儿园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按规定,申报成为公益性幼儿园者,须达到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五城区和高新区的幼儿园须达到《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其他区(市)县幼儿园须达到当地相应的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
公益园优先3周岁幼儿入园
公益性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并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作为招生、编班的条件。据了解,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6月上旬需发布招生公告,公布本区域内公益性幼儿园的名称、地址、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公益性幼儿园也须在公示栏上予以公告。
按规定,公益性幼儿园应优先满足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的幼儿入园。根据招生计划,招收幼儿园所在社区、街道本区(市)县户籍的适龄幼儿。若有空余学位,可考虑接收其他幼儿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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