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国家汉办拟为新加坡招募一批中小学教师,我省符合条件者须于26日前到省教育厅对外交流合作处(陕西街26号10楼)报名。
根据中、新两国教育部教育交流合作协议,国家汉办拟于2011年1月中旬为新加坡招募一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赴新加坡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工作。按规定,应聘教师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且应获得学位证书;应聘者应具有较高的英语交际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据悉,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者将优先考虑。
符合条件者备齐相关资料后,须于11月26日前到省教育厅对外交流合作处(咨询电话:86139273)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据介绍,参加面试候选人员名单、地点、时间将于12月下旬另行通知。
被录用的汉语教师在新加坡的任期为2—3年,在新加坡期间每月月薪为2409.14—4352.72元新币(约12000—21700元人民币)。(信息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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