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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征入伍可获国家资助 最高不超过1万元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记者21日从柳州市征兵办获悉,为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校学生给予资助。

在6月20日召开的柳州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柳州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公安局长周长青强调全市要认真做好入伍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的学费补偿代偿及退役复读大学生的学费资助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柳州市征兵办提醒,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记者陈小燕 通讯员刘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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