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园达自治区级示范园水平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无证幼儿园“身份”将有说法,鼓励公办园开“分店”,启动集团化办园试点……广西近期密集出台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幼儿看护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学前教育“新政”,求解“入园难、入园贵”。
为解决“入园难”,2014年—2017年,广西拟规划发展4000所普惠幼儿园。“符合普惠性办园标准的幼儿园,不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还是个人开办,只要通过评审,都可被认定为‘普惠’,享受资金扶持。”自治区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覃伟表示。一旦被认定为普惠园,今年秋季起,按在园幼儿数,给予每人每年200元的补助;办园水平达到自治区示范幼儿园,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当前,社会上存在一大批无证幼儿园,广西为此将出台幼儿园看护点认定分类管理办法。未来,全区将把看护点分为A、B、C三类,出现问题将进行整改、降类处理。
广西还正式启动集团化办园试点。该模式由龙头幼儿园作为总园,带动一批潜力园作为分园,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集团化发展格局。据了解,新华书店集团将投资20亿元,在广西建设100所幼儿园“连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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