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从公务员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录用李波等50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2年12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南宁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公示时间:2012年12月07日至14日
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8号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电话:07712891054
南宁市委组织部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公务员局
南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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