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开始,广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孩子入园每年可以获得1200元的补助金。前不久,广西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广西学生资助体系首次扩展到了学前教育阶段。
据了解,从今年秋季起,广西将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给予资助。同时要求各地在确保孤儿、残疾儿童入园资助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和革命烈士子女。资助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倾斜。其中,城市幼儿园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农村幼儿园(含县镇)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0%—15%,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贫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幼儿园,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5%。补助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主要用于在园儿童保育教育和生活补助。
据悉,除了入园补助金,广西还要求,幼儿园应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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