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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2年改革高中课程 实行选课和学分制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记者18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2012年广西将进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行选课机制和学分制,学生每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3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

根据《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各高中要开好必修和选修课程,推行学分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善设施条件,积极推进由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三个层次组成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

记者了解到,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都有学分体现。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年增设选修课程。其中,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都是必修课程。

高中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共23学分。学生每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3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获得相关证明。

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学生有体育、艺术的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

在这一改革中,广西将重建对学生的评价体系,制订高中学生成长过程记录及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高中学校将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在高中阶段的成长历程。

为较好地推动高中课程改革,自治区教育厅提出,对实施新课程的普通高中教师坚持“先培训、后考核,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加强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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