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广西普通高中在校生资助面今年达到30%,今年下半年普通高中获得的助学金达1.6亿元。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和广西按8:2的财政比例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广西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0%,而去年仅为10%。
截至目前,2010年秋季学期下发到各市、县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已达1.68亿元,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58万人。其中,免除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12万多名普通高中学生学费近1.2亿元。
广西普通高中资助政策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城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约为15%;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约为40%;其他县(市、区)农村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约为30%。
近年来,广西建立健全从小学到大学“无条件贷款、无障碍入学、无缝隙衔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应知尽知、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申请贷款应贷尽贷”的目标。但多数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尚未得到有效资助。
为了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广西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与此同时,各普通高中也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助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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