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4年温州市直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政策公布
首次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5月12日起
首次对温商回归人员子女就学给予优先安排
首次将符合条件的仰义、七都户籍学生纳入统筹安排
2014年温州市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会议昨天召开,会上公布了本年度的小升初招生政策。除了延续实施市直公办初中学校“零择校”、城区初中基本实现小班化、新居民子女享受同城同待遇的政策、措施外,今年的中招政策还有了几个明显的变化,家里有孩子小学毕业要升初中的家长可要看好咯。
1、今年新变化
首次采用网上报名
温州市小学升初中报名系统端口分三类报名对象,分别为鹿城城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非鹿城城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学生家长需在5月12日——15日期间,登录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录取结果将于8月10日公布,届时也可在该系统查询。
具体的操作方法与相关问题,各位家长可向学生就读学校咨询。
据了解,此次采用网络报名,主要是考虑网络方式公开公正透明,登记信息和查询录取结果都可以不受时间、地域限制方便家长报名查询,同时也方便学校审核。
温商回归子女优先安排
为鼓励更多人才在温创业,为规模企业和温商回归创建“天时、地利、人和”的环境营造氛围,此次招生特别对规模企业、温商回归人员子女和各类人才子女就学予以优先安排。
温商回归人员子女报名时除携带必要证件材料外,还需出具有市经合办开具的相关证明。
仰义、七都户籍学生
符合条件可统筹安排
初高中分设办学后,市直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在办学能力许可的情况下,适当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更大程度惠及百姓。去年,符合条件的原双屿镇户籍学生被纳入招生范围,今年惠及范围再扩大,将鹿城区仰义街道、七都街道户籍且父母在鹿城城区有房产学生也纳入市直初中统筹安排范围。
此类学生的报名时间为5月12日—15日,报名地点为温大育英礼堂。
2、这些报名细则要看清楚
普通学生报名,看这里——
1、鹿城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含现役军人、引进人才和温商回归人员子女)
就近入学是指市教育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学校在招生时将学生按其父母居住地(拥有产权,房屋产权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分配到其附近的初中入学。在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两所学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必须达到居住三年以上(居住时间不得迟于2011年8月31日)。
具体规定有:
房屋产权为学生父母的,按产权证件所在地就近分配入学;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凭上述房产证所在地就近入学;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就地安置的在就地安置地安排入学,属外迁且没有其他房屋产权的,2015年7月底前入住的,在外迁安置地就近入学。
回国读书的华侨子女享受与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的同等待遇,在监护人所及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也可到监护人户籍所在地集中接受华侨华人子女的学校入学。
房产证在抵押的,可由抵押单位派人持证送审,或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分别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盖章,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房产证报名。
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凭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局收件收据为依据。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为初中招生的房产依据。
其他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统筹安排。
2、非鹿城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在鹿城城区就读且父母有鹿城城区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双屿街道(原双屿镇部分)、仰义街道、七都街道户籍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父母产权所在位置,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按片区制定学校统一调配入学。
3、符合条件的非鹿城城区户籍新居民随迁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按片区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和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统一调配入学。
想读民办学校,看这里——
温州市绣山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招生对象为鹿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在鹿城区(市局直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派位形式进行招生。
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今年继续招收4个班学生。
以上民办学校和特色学校的具体招生办法见各校招生简章。
需个别报名的学生,看这里——
双屿街道、仰义街道、七都街道户籍的,父母在城区有房屋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携带户口册、产权证、本人学籍证明、体检档案和近期免冠单寸照片两张,在5月12-15日到温大育英大礼堂报名。
具有鹿城城区户口,小学在外地就读的外地回温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携带户口册、产权证、本人学籍证明、体检档案和近期免冠单寸照片两张,在5月12-15日到育英大礼堂报名,房屋产权不是学生父母的需带父母身份证。
小学不在鹿城城区就读、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需持有材料有: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暂)住证原件(含e居卡)及复印件;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在温州市区参加社会保险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居住证明;学生本人学籍证明、体检档案,近期免冠单寸照两张。在5月12-15日到育英大礼堂报名
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温州市教育局中招办咨询,咨询电话为8863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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