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广西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录用工作方案>和<2010年广西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工作组织管理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59号)精神,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程序择优筛选,并经我厅党组研究决定,自治区财政厅拟录用龙彩霞等6人为公务员,自治区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拟录用邝文杰等4人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现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0年9月6日至9月12日),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0年9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通信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邮政编码:530021,监督电话:0771-5312404)。群众如实反映拟录用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2010年拟录用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二○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
自治区财政厅2010年拟录用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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