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公共科目笔试报名确认基本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网上确认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考生仔细阅读有关须知后,点击“我同意”,后填写身份证号、姓名、报名序号登录系统。
第二步,考生承诺:本人已经周知《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保证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录用考试纪律,不作弊、不违纪;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第三步,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
第四步,等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照片合格后,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用人民币110元,网上确认结束。
不能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主要有:①更改考试地点、更改姓名中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个别数字的考生;②报考涉密部门或涉密职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③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考生。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二、关于考生报名信息的修改
报名确认中,经考生申请,各地可自行更改三类报名信息:考试地点、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考部门同意,不得更改。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1.考生更改考试地点。当考生提出更改考试地点时,直接由更改后所在考区的考试主管机构负责办理。具体程序是:从全国总库中调出该考生的信息,转入当地信息库,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当考生向原确认地点考试主管机构提出改为异地考试请求时,应提示考生直接向异地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确认手续需带上本人的一吋照片(电子文档),报名序号,身份证.
2.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常见的主要有:同音字、形似字等,在确认时应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证为准,只有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改。
3.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数字。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考生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可以修改。
三、关于减免考务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手续办理时间:11月3日至11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
办理地址: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
办理确认手续需带上本人的一吋照片(电子文档),报名序号,身份证.
广西人事考试中心
200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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