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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自考生考籍转移办理截至5月10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5月6日,记者从省招考办了解到,2013年上半年外省转入自学考试考生考籍转移办理时间为5月6日—10日。考籍转移由考生本人办理,留取指纹。

外省转入的考生到我省招考办办理转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的原件:本人身份证;原所在省的考籍转移通知单和单科合格证;外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和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

每年4月、10月在外省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原所在省户口证明或暂住证明 (居住证明);原所在省工作证明或学习证明。每年1月、7月在外省参加考试的考生,如果当年我省安排加考,也需提供以上证件和证明。

省招考办在接到其他省转出的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后,于每年的4月下旬和10月下旬在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 (www.lnzsks.com)上公布,考生确认上述信息后,本人需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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