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第五届长三角教育协作会议在杭州召开。本届会议的主题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沪苏浙皖三省一市23所高校,签署近30项协议。
其中,有6项合作协议。其中,《2013—2015年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协议》,明确培训对象从普通中小学拓展至基础教育的全部领域。《长三角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框架协议》,进一步扩大长三角地区的教育对外开放。《成立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研究中心协议》,明确研究中心分别设于四省市的科教院,进行重大课题研究。
会上,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透露,“今年,我们正在调查和征求意见,计划在全省中小学以市县为单位,全面建立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到底为什么轮岗?怎么轮岗?对此,刘希平在会后进一步解读:“这是涉及九年义务制教育的根本性问题,使义务教育的资源配置更均衡。这也写入今年省政府报告的教育重要任务。对教师而言,适度流动性给他们更多激励。学生,则是最终的受益者。”
2012年,浙江省教育厅已开始做调查和研究。现在,“基本政策性文件已印发各地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对教师在一个学校的工作,做出了时间限定。流动范围,以杭州为例,目前先以各个城区为单位,“等成熟后再推行到市。”将来,“义务教育的教师,从学校人变成系统人。这是改革的追求目标。”
2013年,这项制度的具体操作方案,将会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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