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香港高校实行证书制及联招制并行的招生考试制度。证书制指凭规定的高中毕业证书即可取得升入高校的资格。但与一般证书制不同的是,在香港考试合格的学生并不意味着能保证升入大学。自2009年香港新高中学制公布后,香港中学文凭考试逐渐取代了香港中学会考及香港高级程度会考。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不按文理划分,主要设置4个核心科目和甲、乙、丙3类选考科目。学生在中学阶段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志向选择学习科目,有利于其潜能发挥、特长培养和个性发展,为日后的升学和就业打下基础。
香港大学联合招生办法(简称联招办)开始于1990年,是香港专科以上教育的主要招生机制,帮助持有中学文凭成绩的学生申请修读大学课程。在此之前,香港院校的招生都是独立进行的,令学生感到混乱和辛苦。联招办成立后,学生只需通过这个机制,即能同时申请修读香港所有大学的资助学位课程。最初,只有属于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简称教资会)下的5所院校参加,之后加入教资会的院校也相继加入了联招计划。2006年,香港公开大学的加入标志着非教资会院校的加入。
无论考生是否就读于全日制学校,是否为应届考生,都必须通过中学向联招办提出申请,以学校考生的身份参加联招计划。此外,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目前并非正就读于联招内的学位课程,即香港八大资助院校和香港公开大学的全日制学位课程;二是申请人已经持有或即将获得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成绩。各院校在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上一般都设有最低条件,包括4门核心课程中英语、中文必须取得3等成绩,同时数学、通识教育及另外一科甲类选修科目必须取得2等成绩,乙类科目取得“达标并表现优异”或者“达标”,丙类科目需达到E级成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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