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自考 > 辽宁 > 外省自考生转入辽宁省须提供证明

外省自考生转入辽宁省须提供证明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自考外省转入辽宁省有了一些新规定。11月30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近几年外省转入我省自考档案的实际情况,从2008年上半年起,凡每年4月、10月在外省考试并将合格成绩转入辽宁省,且在省内已有准考证的考生,须提供转出省的暂住证明、学习证明、工作证明。凡每年1月、7月在外省考试并将合格成绩转入省内的,其转入科目必须是全国考办公布的考试科目及课程代码,否则不予接收。只接受考生个人办理转入手续。

信息来源:深圳教育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辽宁自考公共政治课08年10月起不再安排... 下一篇:辽宁省自考2007年下半年考试开考专业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