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暨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为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提高推进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将制定《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规定,2013年贵州将压缩行政经费5%,用于支持全省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按照《规定》,贵州省政府要求各行政部门单位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用3年时间实现与周边省份相比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将行政管理权限进行下放,赋予贵安新区和3家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部分省级行政管理权限,制订委托下放的管理权限目录,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纠正“放责不放权”和“一放了之”问题,省级审批部门要承担与其职权相适应的责任。着重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用3年时间实现与周边省份相比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加大力度压缩办事时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压缩50%,各部门提出相应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在精简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方面,2013年省政府各部门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55项减少到40项以内。2013年以后,涉及对基层、企业、群众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只减不增。
贵州省政府将加大力度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设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3年设有政务服务中心的14个省政府工作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纳入中心办理,并充分授权。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将工程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权和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全部纳入中心交易。推行“阳光”交易,交易信息全面公开,杜绝“暗箱”操作。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2013年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改版,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等服务功能。
为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改进作风,厉行节约。2013年,贵州将压缩行政经费5%,省本级节约6000万元,市(州)级节约2亿元,县级节约7亿元,用于支持全省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调研,省政府领导、部门一把手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要有2周以上时间“蹲在点上”结合工作分工,每年确定1-2个重大课题开展专题调研,破解阻碍工作推进的突出矛盾。狠抓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不动摇。政府公开作出的承诺必须办到,出台的优惠政策必须兑现。
《规定》要求,强化对部门的行政效能监察,制定以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主要监察内容的指标体系,实行行政效能排位管理。强化对部门行政手杖的效能问责,重点对贯彻中央和省委、省长符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法定程序乱决策、乱作为,在发生重大时间时拖延懈怠,瞒报、虚报迟报重要情况、重要数据,治政不严、管理不力等渎职失职行为,以及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注意,损害政府形象和基层、群众、企业合法全系等行为进行问责。强化对部门处长的作风监察,出台“处长禁令”,严禁越权、拖延办理审批手续,严禁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吃请和出资的娱乐等消费活动,严禁收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劵,严禁利用职权敲诈勒索、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和对投诉人打击报复,严禁插手基层权限范围内的政务、事务,严禁插手招标投标,严禁以各种名义收取评标评审劳务费用,严禁以调研、检查工作为名游山玩水,严禁上班时间、会议和考察调研期间打麻将,严禁用公款奢侈消费。违反禁令的一律停止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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