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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2007年4月自考考前注意事项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200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21日至22日进行。沈阳市招考办特别提示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务规定和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公平竞争,圆满顺利完成考试任务。

考点路线提前看。考前,考生应到助学单位或报名地点领取考试考点考场信息通知条。也可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查询本次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等信息以通知条为准。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学校地址、乘车路线等情况。

证件用品要带齐。考生每科考试都要携带准考证和蓝色或黑色碳素笔、钢笔、圆珠笔等考试用具。考生考前如丢失准考证,请提前到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使用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

考试时间掌握好。4月21日上午第一科考试,考生需提前40分钟进入考场,以后每科考试需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前20分钟,接受指纹采集。指纹采集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诚信考试要记牢。考试时,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规定和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考生答题时,不得同时使用两种颜色的笔或两种笔迹作答,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除“高等数学”科目外,有计算要求的科目可以使用不带程序储存功能和信息储存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录放音机、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和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穿着国家机关统一发放的制服参加考试。

市招考办将利用现代技术辅助考试管理,使用电子监控系统对考点、考场进行市、区、校三级联网监控,并全程录像,并在所有考场使用移动通信信号屏蔽器,对考场内的手机、对讲机等移动通讯设备的信号进行电子屏蔽,坚决杜绝利用无线通讯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行为发生。考生如违反考试有关规定,招考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应急电话帮您忙。为给考生提供优质服务,考试期间,市招考办将继续开通考试应急服务电话96130,考生若遇找不到考点学校、记不清考试时间或其他与考试有关的应急求助情况等,可使用辽宁移动通信号段的手机(神州行用户除外)拨打96130考试应急服务电话,市招考办的专职考试工作人员会及时解答,帮助考生解决在考试期间遇到的问题。

监督渠道很畅通。考试期间,市、区招考委将选派巡视员、监察员对考试进行巡查,市招生考试联络员也将对考试进行“飞行检查”。此外,市招考办专门设立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22700621,沈阳招生考试网同时开通“招考工作投诉信箱”和“招考工作监督投诉”专栏,考生可通过上述进行举报投诉。

信息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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