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将以促进就业来推动残疾人劳动权利的保障,要求公务员招考中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为他们的就业设立“绿色通道”。
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获悉,旨在促进贵州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的《贵州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日前已公布,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在新招用人员时优先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贵州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安排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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