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日前发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标准。按照标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每人每科13元,标准从2011年1月起试行,试行期3年。
据悉,对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考生,各市(州、地)须按当年当次全市(州、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生人数的5%实行减免。据了解,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市(州、地)、县教育主管部门,除向考生收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外,不得再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标准从2011年1月起试行,试行期3后,由省教育厅重新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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