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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名额确定 500人可获贷款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云南省教育厅近日表示,继续鼓励大学生和毕业生自主创业,2010年将扶持500名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实现成功创业。目前,各州市扶持名额已经确定。其中昆明180人、昭通15人、曲靖40人、玉溪20人、楚雄30人、红河35人、文山20人、普洱30人、版纳20人、大理30人、保山25人、德宏15人、丽江30人、怒江5人、临沧5人,共500人。

最高可获5万元贷款

在云南省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等已进行工商注册的首次创业人员,每人可获得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其中,对创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税收,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担保、免利息。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1年以上的,招用具有云南省户籍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将给予1000元至3000元创业补贴。

小额贷款期限两年

毕业生创业小额贷款的期限为两年。记者了解到,从2010年10月1日以后发放创业小额贷款的,还款方式将调整为:自贷款发放后第7个月起按照3个月一期的还款周期等额还款(具体还款日为每个还款周期最后月份的20日),贷款期内还清全部贷款。

在校生须出具学校证明

大学毕业生想要创业,且打算享受“贷免扶补”政策,须到工商注册登记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申请时,须出示《身份证》、《创业计划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没有税务登记证须出具税务登记机关的有关证明)、毕业生就业状况证明(毕业生出具毕业证和就业登记证),在校生须出具学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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