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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可办《失业证》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目前,正是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托管、档案管理的旺季。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获悉,凡户口托管在该中心的应、往届毕业生,当户口已落户到莲华派出所后,且本人自愿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证》的,办证后可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从8月17日开始,符合条件的在滇高校毕业生可开始办理《失业证》,凡办理《失业证》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在该中心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免费创业培训,并享受中心指定机构提供的人事代理服务。对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有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创业项目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或小额担保贷款。3年户口托管期满的,可按自谋职业人员参加5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由该中心指定机构继续长期托管户口、提供代缴社会保险费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温情提醒

从8月17日开始,需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毕业生,可到该中心办理相关证件,提供以下材料: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就业登记证复印件(原件毕业生自行保留);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办理地点: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大厅(学府路2号省教育厅一楼),详情可咨询0871—5156863、515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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