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记者从云南省教育厅获悉,08年云南省处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200余万名贫困住校学生将获得每人500元-700元不等的生活费补助。其中,8个州(市)的25个边境县(市)共有38.5万名贫困学生受益。
据了解,云南自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校学生生活费补助制度,07年共有近200万名贫困生得到了政府提供的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250元/人·年、初中生350元/人·年。所需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当年全省共发放生活补助费6.2亿元。
08年,云南省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校学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将突破200万人,人均补助标准也提高为小学生500元/人·年、初中生700元/人·年。08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临沧市、保山市和普洱市共8个州(市)25个边境县(市)的38.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校学生也将全部纳入补助范围。据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有关人士介绍,08年发放生活补助费共需资金12亿元,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承担6亿元,国家财政部拨付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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