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出台《关于推进县娅域义务教育学校联盟捆绑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探索“优质学校+薄弱学校”等形式,拓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途径,办好每一所学校。
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通过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联盟捆绑发展办学模式改革,实现联盟捆绑发展的学校教育资源优质化,为完成2020年所有县(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奠定基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意见》提出,义务教育学校联盟捆绑发展办学模式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联合联盟办学;一类是合并式集团化办学。联合联盟办学模式是以优质学校为龙头,捆绑区域内对应学段的2所—3所薄弱学校(包括农牧区学校),构建“法人独立、互联互助、以强带弱、对口支援”的运行模式,有效缓解“择校”现象。合并式集团化办学模式是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吸收合并2所—3所薄弱学校(包括农牧区学校)、新建学校组建教育集团,通过管理重构、资源重组等实现一体化办学,带动薄弱学校、农牧区学校快速发展。
同时,各地将制定学校联盟捆绑发展考核评估方案,将帮助和扶持成员学校提升“软实力”,纳入对龙头学校办学业绩重点考核内容之一。在运行机制中,将建立与联盟发展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联盟捆绑发展学校管理机构可在联盟内各学校选任教师,互补编制余缺,解决教师超编、超岗位结构比例聘用、超学科岗位配备问题,逐步实现教师由“学校人”“系统人”向 的转变。《意见》鼓励具有中小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通过跨校竞聘的方式,从岗位职数相对紧张的城镇学校、优质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意见》要求,地(州、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县(区、市)的指导,制定本地(州、市)学校联盟捆绑发展办学的三年规划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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