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自学考试2010年上半年办理毕业证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办理毕业证学生都必须有数码相片,办理毕业证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档案袋的背面。
2、档案袋顺序按旧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的依次排列,无旧号的学生,按照新号从小到大的依序排列,并且填写《兰州大学应用型专业毕业生申报表》,《申报表》要求填写是否转档,有无专科证书;不同专业的本科生和专科生要求在《申报表》上分别分开填写,表格可在网上下载。
3、档案袋封面上须将学院名称、专业、准考证号全部填上,统考课成绩全部填在左边,校考课成绩填在右边,调为校考课程的一并填在校考课成绩处,统考课的单科合格成绩单及新、旧《准考证》收齐后装入袋内,《准考证》如果丢失会影响办理毕业证书。
4、装入档案内的所有考试试卷要都向外折,将有成绩的一面折在外面,各科试卷折叠后分开叠放在一起,不要将60分以下的试卷装入档案袋内,试卷要求必须规范,以前旧的试卷必须有答题纸。
5、所有校考试卷,按照省自考办的规定,一律将课程代码注明在试卷的右上角。
6、《毕业论文》要求一式两份,优秀论文要求一式三份,论文必须有答辩委员会评语、成绩、答辩主任委员盖章和主考学院盖章,《毕业论文》不要装入档案袋内。
7、专科毕业证书和中级资格证书原件由各学院收缴后暂存,学院负责审验,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复印2份,一份装入毕业生的校考档案袋内,一份交自考部,没有专科证和中级资格证的学生,不得上报申办本科毕业证。
8、填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课程登记卡》时,所有新程序的绿色合格证不要涂卡,在《合格课程登记卡》上只填涂原旧程序的红色合格证,合格原因填转入;办理免考的学生,填涂时合格原因填免考;从外省考取的课程成绩,填涂时合格原因填转入,并且将《合格课程登记卡》放在一起,不要装入档案袋里,将张数点清楚后上交。
9、《学生证》由各学院负责统一收回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不装入档案袋里,丢失《学生证》的,每证交5元。
10、应用型考生如果参加了社会长线考试,合格课程需要转档,转档课程的《合格成绩单》及统考试卷不要装入档案袋,另外上报,收费按每科次40元收取。
11、有变更姓名的学生,必须持当地公安机关的《户口证明书》和《身份证证明书》的变更证明。
12、领取《毕业证》时,每人需交纳70元的工本费。
13、所有材料上报日期为6月7日。
14、毕业证办理结束后,各学院应将考生的《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装入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发放的档案袋内,密封后加盖本单位公章,连同毕业证书一起发放到考生手中。
15、为保证及时给全国考试中心按时上报的毕业生信息准确无误,各学院在办理毕业生手续时,请告知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书后若发现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表上信息有误,务必在证书下发一个月内申请纠正。毕业证书信息上报后,一律不接受信息更正。
毕业证书的办理工作十分重要,直接关系着考生的成绩和多年来努力学习的结果,涉及到考生的切身利益。为此,各学院在办理自考毕业证时,一定要高度重视,真正做到为考生负责,为考生服务。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对每个环节的工作做细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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