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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暂停农村中小学撤并保留守儿童就近入学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保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召开的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视频会上,自治区副主席田文这样强调,“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中小学撤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就近入学。”

自治区副主席田文指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保障包括贫困家庭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少年儿童等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少年儿童相对均等地接受义务教育。今后,凡新建居住小区,必须按照规定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并做到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保障不同群体少年儿童相对均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少年儿童的就学和寄宿需要,加强对留守少年儿童的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

自治区提出新疆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中小学撤并。在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后,小学教学网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3公里,农村小学低年级走读生上学途中单程时间不超过30分钟,小学高年级上学途中单程时间不超过45分钟。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为寄宿制学校购买公交校车服务,解决寄宿生回家往返的交通问题。

农村小学、教学点要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前提下合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并的学校和教学点应予恢复:造成学生失学,影响入学率、巩固率的;寄宿制学校食宿、安全条件不能保证的;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又无法解决交通工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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