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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3年第二学历考生自考最高免考50%学分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12月10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获悉,作为普通高考以外门槛最高的学历考试——自考,将进行专业和课程改革。2013年,新疆考生报考第二学历最高可免考50%学分;本科段考生申请“免考外语,补足学分”,不再设置年龄限制。

报考第二学历 部分课程可免考

新疆将通过各类教育考试互免互认,给学有余力的高校在校生提供获得第二学历的途径。新政策鼓励和支持全日制高等学校学有余力的在校学生,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自考的第二学历专业考试,获取第二学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校生在校学习已通过的与自学考试课程名称、内容和要求基本相同的相同层次课程,在不超过该专业总学分数的50%幅度内,可以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本科段考生申请免考外语不限年龄

往年,本科段考生申请免考外语必须在35岁以上。新政策规定,本科段考生申请“免考外语,补足学分”不再设置年龄限制,但还得与往年一样加试3门课程的14个学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考办表示,今后新疆将重点开设独立本科段专业,服务于专科毕业生接受继续教育、进行终身学习的需要;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层次专业,不再加考相关课程。

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设置重新调整

新政策将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设置由原来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调整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选考课。今后,新疆将提高选考课程比例,扩大选考课程范围,以引导考生拓宽知识领域、提高综合素质。

据悉,在专业课程设置调整中,加大专业考试计划中选考课程的比重,选考课比例可提高到专业总学分数的30%。考生可从自治区开考的自考同层次各专业课程中选择选考课。

同时,依据《方案》规定,全国统一命题课程主要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自治区命题的课程为实践性强、地方特色鲜明的课程。各专业自治区命题课程的门数,本科层次不超过总课程门数的40%,专科层次不超过总课程门数的50%。

记者同时了解到,新疆将开设适应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科层次专业。专科专业课程设置要贴近岗位需要,重点提高考生的职业能力与岗位适应能力;专业考试计划中实践性环节考核学分可占总学分的40%。

据悉,近年来,新疆每年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超过1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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