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利用“励耕计划”安排的公益资金资助1.5万多名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这笔款项将于2012年春节前发放给受助教师。
记者从新疆教育厅17日举行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在疆试点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疆15028名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资助,每人获1万元人民币,共计1.5028亿元。
新疆教育厅副厅长马文华称,在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大力支持下,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彩票公益金3亿元,开展2011—2012学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并将新疆列为试点省区。
据了解,根据励耕计划“公开透明、量入为出、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新疆资助工作面向全疆,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资助对象包括自治区公办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特岗教师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同时兼顾特困退休教师。
马文华称,新疆将认真细致地做好中央彩票公益金的评审、发放、管理和检查工作,切实把补助发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教师手中。新疆还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春节前将年度补助金发放给受助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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