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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严禁超载行为 提高校车运营补贴标准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凡发现接送学生专线车超载、半路拉客、驾驶员酒后驾车、黑车拉送学生等违章行为,立即向交警等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者10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奖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教育局局长李世成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阜康市城乡共有69条校车线路、104辆接送学生专线车,乘车学生2529名。早在2007年春季开学前,阜康市就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了彻底清理整顿,实行“接送学生车辆资格认定”制度,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全部清除。

阜康市日前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生专线车整治工作,市委领导强调要用“铁的手腕”治理违规校车。该市交警部门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部门推行预警制,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发生前,通过QQ群、手机短信向学校、幼儿园发送预警信息。

过去,车主靠低价格、超载赚钱。2007年,阜康市用财政补贴的方式,给予车主一定额度的运输补贴,让车主在不超载的情况下也有钱赚。为此,市交管部门根据接送学生里程、乘车学生数量核算了补贴金额,由市财政下拨到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学校则根据乘车学生实际情况,将应发补贴金额交付给车主,保障车主利益。此次经过测算,阜康市提高了校车运营补贴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30%。

“政府提高补贴标准,是从实际出发为我们考虑的,这样,我们不超载也可以有钱赚。我们会自觉遵守各种规定,确保校车安全运营。”校车司机王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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