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首届内地新疆中职班503名学生分两批于本月26日和28日抵达浙江省,分赴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义乌等地6所中职学校,开始为期三年的学习生活。
2011年7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的意见》(教民〔2011〕4号),决定从2011年起在浙江及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山东、广东等9个东中部省(市)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每年招生规模为3300人(其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00人)。
为了办好内地新疆中职班,2011年初,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在下达职业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时,专门为每所承办学校安排了15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筹备内地新疆中职班。6个学校的专项资金共计900万元。
浙江省分别开设内地新疆中职班为6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各承办学校都为新疆学生准备了充分的学习和生活用品,部分学校准备的床上用品、洗漱用品和学习用品多达30多件,确保新疆学生来校后能立即投入学习、生活。
为了确保新疆学生能够尽快适应浙江的学习生活,各所学校均开展了特色工作。绍兴市职教中心邀请新疆挂职副校长热汗古丽?尼亚孜参与对新疆学生的汉语辅导;平湖市职业中专专门从新疆伊利调入一名“双语”教师,以加强对新疆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指导。同时,学校还与当地医院达成协议,打通新疆学生看病就医绿色通道。
据悉,2011年浙江六所学校的新疆中职班计划招收果蔬花卉生产技术、机电技术应用、化学工艺、汽车运用与维修、旅游服务与管理等专业560人。截至目前,浙江省6所学校实际接收新疆(含建设兵团)中职学生50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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