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日前召开的援疆省市大学生培养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新疆决定2011年9月再送1万余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前往19个援疆省市学习,培养合格者将安排岗位。
下半年,新疆将重点完成2002年至2009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选送工作,共计1万名左右。根据新疆确定的方案,全区所有学前幼儿园教师岗位学员培养任务由上海市承担;全区1582名特岗教师岗位学员培养任务由深圳、江苏、湖南、辽宁、安徽共同承担;乌鲁木齐乡镇、街道、社区岗位的1000名学员培养任务由天津和广东共同承担。
新疆还将积极协调中央驻疆企业、区属国有企业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纳入培养计划;首批选择5家企业作为先期试点单位,共提供66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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