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从新疆2008—2009学年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颁奖大会上了解到,自治区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基础上,决定将全区奖学金、助学金总额在现有每年3.2亿元的基础上提高50%,即再安排1.6亿元资金,全年奖助学金将达4.8亿元。
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未来一个时期,国家和自治区对贫困学生的支持力度将不断加大。国家已决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从今年起,自治区还将全面推开免费师范教育,每年招收6000名师范类专业免费师范生。新疆还将继续发放高校伙食补贴,继续落实好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边远地区就业。
他强调,当前做好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要从思想、组织、工作等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切实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希望各族青年学生要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立志奉献边疆建设事业,以实际行动报效祖国。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孟战说,获得这份奖学金一方面使他没有因贫困而辍学,另一方面也是学校和老师对他学习成绩的肯定。今后,他会心怀感恩之心,奋发向上努力,争取更优异的成绩。
记者了解到,经过自治区教育、财政部门以及各高校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新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已日臻完善,初步形成了“奖、贷、助、免、补”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的资助体系,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受益人数不断扩大,贫困大学生求学之路的保障基础更为坚实。
据了解,从2007年秋季学期实施国家奖助学金政策以来,自治区三年已累计发放奖助学金8.17亿元,使高校31.3%的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90%的学生、共57万人次学生受益。
自治区副主席靳诺出席会议。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新疆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 下一篇:新疆自治区2010年高考分六个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