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自2010年起,自治区开始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这将从根本上解决新疆农村中小学和学前“双语”师资短缺问题,提高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学质量,促进我区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据了解,从2010年至2013年,自治区每年招收6000名师范类专业免费师范生,包括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4年共计招生2.4万人。同时,在2011年至2012年内,将把2008年—2009年招收的已在校的师范生,纳入非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范围管理。
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模式。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计划优先招收定向就业地(州、市)的生源,优先招收“双语”教学重点推进地区的生源。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将列入自治区本、专科零批次录取。凡报考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条件。凡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类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自治区还将设立免费师范生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实习支教等相关费用。免费师范生每生每年平均的经费补贴额度为4700元。
教育厅负责人强调,免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未完成学业,所形成的学习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毕业后违反《特培生教育协议书》的,除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外,还应按协议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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