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兰州市自考办考务科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专科以上(包括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自学考试本科时的认定手续,省自考委对部分本科专业中原专业类别的划分进行了简化,并调整了部分专业加考的课程。
据了解,自2007年上半年开始,凡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的考生按照调整后的加考课规定办理毕业手续。已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进行加考而尚未毕业的考生,可用已通过的加考课代替新调整过的加考课(含实验),加考门数对等即可。若加考门数不对等,应按调整后新的加考课程门数执行。多考的加考课程在本专业亦不再使用。其它未调整的本科专业,按原专业考试计划执行。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范围分类与新公布专业范围分类不一致的,按新的分类执行。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加考课程调整一览表
专业 名称 原专业类别 加考要求
财税(B020104 ) 经济管理类/其它类专业直接报考/加考:1.财政学2.政府预算管理
经济学(B020115 )经济管理类/其它类专业直接报考/加考:1.经济法概论(财)2.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3.财政与金融
工商企业管理(B020202 )经济管理类/其它类专业直接报考/加考:1.企业管理概论2.市场营销学
会计(B020204 ) 经济管理类/其它类专业直接报考/加考:1.中级财会会计2.财务管理学
行政管理学(B030302 )公共管理类、政治类/其它类专业直接报考/加考:1.政治学概论2.行政管理学
政治学(B030308 )政治类/其它类专业直接报考/加考:1.政治学概论2.行政管理学
农学(B090102 )农科类/其它类专业直接报考/加考:1.植物学(二)(实践)2.土壤肥料学(实践)
机电一体化工程(B080307 )工科类/其它类直接报考/加考:1.机械设计基础2.电工技术基础(实践)
计算机通信工程(B080708 )所有专业直接报考
计算机网络(B080709 )工科类、理科类/其它类专业直接报考/加考:1.高级语言程序设计㈠(实践)2.计算机组成原理(实践)
建筑工程(B080806 )土建类/其它类直接报考/加考:1.结构力学(一)2.房屋建筑学(实践)3.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实践)
计算机信息管理(B082208 )工科类、工程管理类/其它类直接报考/加考:1.管理信息系统(实践)2.计算机原理(实践)
法律( C030106 ) 法学类/政治学类/公安学类/其它类专业直接报考/加考:1.法理学2.刑法学3.民法学/加考:1.宪法学2.民事诉讼法学3.民法学/按原法律专业(本科段)计划执行
公安管理( C030401 ) 公安类、法学类/其它类直接报考/加考:1.公安学基础理论2.公安管理学
汉语言文学(C050105 ) 文学类/其它类直接报考/加考:1.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2.古代汉语
英国语言文学(C050207 ) 英语相关专业/其它类直接报考/加考:1.口语2.综合英语(二)
新闻学(C050305 ) 新闻传播学类/其它类直接报考/加考:1.新闻学概论2.新闻采访写作
信息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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