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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今年首批公招拟录人员15日报到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报到

7月15日至17日报到并派遣

地点

西藏大学财经学院礼堂

提醒

具体事宜,考生可拨打电话0891—6845872;6821125进行咨询

从自治区公务员局获悉,2013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拟录人员(含补录人员)定于7月15日至17日报到并派遣。拟录人员报到时须携带政审表原件,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函)原件,毕业证复印件(或助学贷款证明原件),学历验证材料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

时间:7月15日至17日报到

自治区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治区考录办在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将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录用人员并根据考生报考的职位和去向进行派遣,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按照规定,7月15日上午9:30—下午18:00,报考大学生“村官”、全区县委办公室公务员、基层法院部门公务员、基层检察院部门公务员职位的拟录人员报到;7月16日上午9:30—下午18:00,报考拉萨市乡镇公务员、日喀则地区乡镇公务员、山南地区乡镇公务员、林芝地区乡镇公务员职位的拟录人员报到;7月17日上午9:30—下午18:00,报考昌都地区乡镇公务员、那曲地区乡镇公务员、阿里地区乡镇公务员、基层工商部门公务员、基层交通部门公务员、基层质监部门公务员职位的拟录人员报到。

拟录人员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到。本人未到现场报到的,一律不予办理派遣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处理。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到或不能按期到现场报到者,须提前向自治区考录办提供书面说明材料。

要求:带齐毕业证身份证等

报到地点在西藏大学财经学院礼堂(拉萨市金珠中路82号)。拟录人员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历验证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区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携带就业报到证或区教育厅开具的就业推荐函原件。

拟录用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治区考录办对毕业证有疑问的拟录人员暂不办理派遣手续,待进一步核实情况后再办理派遣手续。

因国家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拟录人员,须持有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同时开具的有关证明原件。

具体事宜,考生可拨打电话0891—6845872;682112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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