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消息,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精神,北京大学等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地方院校今年继续为西部省区招收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学位研究生,2013年安排西藏自治区生源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39名;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全国为1000名,教育部未做分省计划。
西藏自治区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范围为:西藏自治区在职干部职工及其子女;西藏自治区生源考取区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非在职人员;内地西藏班(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区外生源考入我区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或户口在藏的往届毕业生非在职人员。考生报名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和政审表,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在西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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