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西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从2011年1月1日起,西藏对所有农牧民子女的学前、义务和高中教育实行“三包”政策,并首次把城镇困难家庭子女纳入资助范围。
从2011年1月1日起,西藏实施农牧民子女学前教育补助政策,提高扩大农牧民子女义务教育“三包”经费标准和政策覆盖面,实施农牧民子女高中(包括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阶段教育“三包”政策,并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助学金政策。
从2011年起,农牧民子女学前、义务和高中阶段的教育补助标准为:由现行的每生每学年1800元提高到2000元,其中,伙食费1800,服装、装备、学习用品等200元。边境县学生“三包”经费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0元,主要用于服装和装备。
“三包”政策覆盖面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在校生。
同时,把学前、义务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城镇低保户家庭子女、企业困难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特困户家庭子女、单亲或父母因各种原因已丧失劳动力且无固定经济来源家庭的子女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助学金资助对象。
据统计,2011年西藏农牧民子女学前补助、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三包”经费总量为10.1亿余元,净增4.9亿余元。2011年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总量为1044.2万元。两项政策资金总量达到10.2亿余元,净增5.08亿余元。
“三包”政策是中央给予西藏的一项特殊优惠政策。从1985年开始,西藏在农牧区实行以寄宿制为主的中小学校办学模式,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牧民子女实行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三包”政策,并先后8次提高“三包”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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