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日前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定《关于积极做好我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请示,今年将继续完善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
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重要举措,明确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下大力气始终不渝地抓下去,积极拓宽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我区共有高校毕业生13047人,其中师范类毕业生1556人,非师范类毕业生11491人。自治区将通过安排专项考录计划、招募人员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和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学历升级、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安排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渠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各地(市)、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据了解,今年,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在继续认真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二是继续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四是继续做好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五是继续落实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六是继续落实奖励资金政策;七是积极利用创业基金,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八是是免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开考录报名费;九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当前我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我区各地(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就业新形势和就业工作任务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落实工作责任。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工作,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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