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晚报16日6版所刊发的《西藏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除了“高考志愿填报分两次在网上进行”和“高招录取由去年的6个录取批次减少为4个录取批次”两大显著变化外,还针对区外藏族投亲考生录取分数线划定、往届生报考、严重作弊考生、档案诚信管理、西藏驻内地干部职工之女加分投档、体检等方面作了新的具体规定。
为此,记者采访了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人。
从即日起,如果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对今年高考政策法规及各个方面存在疑惑,可以通过拨打拉萨晚报高考咨询服务热线0891--6677000、6961888进行免费咨询,拉萨晚报记者将在第一时间邀请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校心理学专家、高三一线教师等为您解答和支招。
近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审查高考生报名和录取资格的过程中,陆续发现有两种弄虚作假的行为比较突出,一种是冒充少数民族考生进行报考,另外一种是区外藏族考生以区内藏族考生身份报考,享受西藏少数民族单独划定的分数线,这两种行为严重影响了西藏藏族考生的合法权益。为了坚决遏制这种现象,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在今年的普通高招规定中,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录取分数线专门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对世居在藏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区外进藏工作的藏族干部、职工子女实行单独划线”。除此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均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加10分投档。
25周岁以下往届生报考须提供档案和毕业证书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说,今年,西藏对往届生报考作出新规定。参加西藏高考的往届生报考时,应按照《关于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执行。户籍在藏的往届生报名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按下列要求办理:三年来,参加过西藏普通高考的考生,经各地市招生办审核属实的可以报考;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高一至高三完整学籍档案材料和高中毕业证书。
去年高考中严重舞弊者不得报考
记者在“下列人员不得报名”中看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新增了“上一年度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情节严重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对此解释说,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对那种在高考过程中“冒名顶替”、“利用现代高科技舞弊”等舞弊情节严重的考生,专门做出“不得报考”的决定,这加大了对高考舞弊的打击和处理力度,也能从很大程度上遏制极少数考生的侥幸心理。该 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在《西藏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第七款“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中还明确规定: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考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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