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日前,省食安办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通知》,要求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明确规定“学校对校园食品安全负总责,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据介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新学期开学后,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省食安办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各学校要警钟长鸣,增强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通知》要求加强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预防学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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