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农村的中心校不得克扣所辖的学校和教学点的公用经费。
厦门市教育局在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小学和教学点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时说,乡镇中心学校不得以统筹的名义,截留、挤占、挪用、克扣完小和教学点公用经费。
此外,乡镇中心学校因指导本行政区域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所需工作经费以及安保人员、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等支出,应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挤占公用经费基准部分。市教育局说,2014年预算没有安排以上专项经费的,要及时补足。
对截留、挤占、挪用、克扣完小和教学点公用经费的违纪违规问题,市教育局表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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