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决定发布后,让位于保定市七一路上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备受关注。这所高校原开设的全国唯一的“劳教管理系”已经更名为“矫正教育系”,新名称在今年7月的招生简章中即已亮相。连日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矫正教育系主任高莹成了大忙人,约访的媒体记者来了一波又一波,让他感到有些应接不暇。
矫正课程替代《劳动教养学》
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被誉为我国“中高级司法警官摇篮”,最初名为“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而劳动教养学曾是该校最有名、也是国内领先的两个主力学科之一。
据高莹介绍,该校于1985年开设劳动教养管理专业,当时的定位是成教大专班,专门为全国各地培养进修劳教干部。1988年劳教专业升格为劳教管理系。1997年开始,由成教大专改为普高专科。2001年升为本科院系,除了由原劳教管理专业转成的教育学专业(矫正教育方向)外,还设立了社会学专业(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方向)。2007年,劳教管理系的矫正教育学科被列入部级重点学科。今年7月份,劳教管理系摘牌更名为矫正教育系,并在今年该校的招生简章中出现。
对于劳教制度被废止是否影响到教学和学生就业,高莹称,实际上在12年前该系就取消了劳教管理专业。但因为彼时劳教体制还存在,所以还开设着总共36学时的《劳动教养学》选修课,这也是该系唯一与“劳教”直接有关的课程。这门课程将被《矫正导论》替代,目前相关教材正在编写中。该系目前的教学方向,是培养从事矫正服务的专业技术型警官。因此废止劳动教养制度,不会对教学和学生就业产生多大影响。
变重“惩治”为重“矫正”
“我们不能把劳教制度废止看做推倒一面墙那么简单。”高莹说,在建国初期由民政部门主管的劳动教养院,是劳教制度的前身,在当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此外,从1979年刑法制定到1995年刑法完善这段时期,劳动教养制度也是有其存在必要和存在价值。
但过分强制化导致的劳教所“监狱化”,让劳动教养越来越受到诟病。实际上,早在1981年,我国就开始探索劳教制度的改革。比如像办学校一样办劳教,推动劳教制度规范化等。1998年,劳动教养的立法也提上日程。2000年底,《教育矫治法》方案制定,但最终没能通过。确定劳动教养人员边界、程序正当化和消除过分强制化,最终让劳动教养立法于2007年被彻底否决,转而开始探讨劳动教养制度的存废。
劳动教养制度被废止后,会带来哪些变化?高莹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决定废止劳教制度的同时,还提出了“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构建有中国特色的轻罪惩治与矫正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原劳教制度处罚对象,可纳入社区矫正体系。由原来劳教侧重于“惩治”,变为侧重于“矫正”。这就需要基层司法机关加强社区矫正力量。
此外,目前我国尚有300多家劳教所、5万余名劳教警察,也将面临转型、转岗。实际上,从2007年开始,国内很多劳教所就同时挂上了戒毒所的牌子,担负起强制隔离戒毒的功能。这被高莹认为是劳教所最佳归宿。相应的,各省目前的劳教管理局也将更名为戒毒管理局。而5万余名劳教警察,也将面临转变思想观念、转变执法方式和更新知识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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