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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涿州两男生“放弃”中考续:责任教师受处分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9月3日,中新网《两男生“放弃”中考学校称系自愿家长不知情》的报道发出后,引起多方重视。河北省涿州市教育局6日下午通报称,已就该市松林店中学两男生“放弃”中考事件做出处理:给予直接责任人松林店中学初三9.1班班主任祖忠雪行政警告处分,对该校主管教学副校长张凤宝给予诫勉谈话,对松林店中学给予全系统通报批评。

经涿州市教育局监察室成立的调查组查清,在2013年3、4月份,适逢涿州职业教育学校春季招生之际,松林店中学9.1班班主任祖忠雪就相关政策向班内学生进行了宣传(但未召开家长座谈会、征得家长意见),班内有4名同学由于春节前初三一模成绩不理想,升入重点中学无望、学习较困难,自愿参加一年一度的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先后有两名同学已到涿州京南技校报到就读。而班内王同学、徐同学两男生也因上述原因,自愿放弃参加中考,但希望还在本班内随班就读,等到中考结束后职业学校夏季招生时再去职业学校入学。当时班主任祖忠雪追问该两名同学是否已征得家长同意,他们答复说是已征得家长同意,但班主任祖忠雪老师未将联系不上该两名学生家长的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也未亲自征得家长同意,擅自做主不让王、徐两同学参加中考。

调查组认为,在此事件中,松林店中学和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张凤宝由于监管不力,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教师祖忠雪在未征得家长同意下擅自做主不让两名学生参加中考,给学生家庭造成严重影响,致使学生不能及时到高一级学校就读,工作严重失误,负直接责任。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规定,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对直接责任人祖忠雪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主管教学副校长张凤宝给予诫免谈话;对松林店中学给予全系统通报批评。

6日下午18时许,王同学的父亲王会明在电话中称,今天已收到了松林店中学发来的特快专递,内称:该校已与涿州二中、涿州三中、涿州职教中、涿州劳动技工学校、涿州天艺中专、涿州京南技校、石油物探三年中专班等学校协调好,同意录入王同学上学,望到学校协调上学事宜。

涿州市松林店中学校长孙广利表示,将于下周再去与两学生家长当面沟通,争取家长的谅解,并帮助家长为学生选择合适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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