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猗县教育局根据市、县有关学前教育资助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推行四个严格,确保2000名贫困幼儿享受到这一阳光惠民政策。
一是严格资格评审。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幼儿家长申请、学校进村入户调查、有效原始证件审核、资助领导小组评审、规定时间等方法,切实做好贫困儿童的评审工作。
二是严格公示监督。各幼儿园在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贫困儿童档案库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并成立专门督导组,吸收家长代表参与,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各园受助幼儿进行入户调查,抓好落实,在校园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禁止弄虚作假。
三是严格资金发放。享受学前教育资助的幼儿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和持卡人(本人或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临猗县信用社卡或存折复印件、客户回执单,并将有关材料交回教育局审核存档后,由财政统一发放到资助幼儿信用社卡或存折。
四是严格责任处罚。对不符合条件、公示名单和上报名单不相符的受助幼儿将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回助学金款项。
据悉,此次享受资助在园幼儿共1954人,资助标准为每生500元,共计97.7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通过资助进一步减轻了贫困幼儿家庭的经济负担,没有一名幼儿因家庭困难而未按时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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