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开始
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12月1日开始。
12月1日9时至12月10日17时,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并将签字认可的《毕业审核表》交至所选盟市自考办。
12月11日至12月20日,盟市进行初审工作。
12月23日至2014年3月31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复审工作。
2014年3月31日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工作人员提醒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必须先核对个人信息。如果发现个人信息有误,一定要对所有错误信息申请更正,然后再进行毕业申请。据悉,今年自治区对自学考试考生的转考、免考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有转考、免考课程的考生须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频道仔细阅读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进行毕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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