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晋江市委市政府将“学校少年宫”试点建设工作列入 “为民办实事项目”。在2012年“学校少年宫”试点建设覆盖至全市各镇(街道)的基础上,今年,全市22所“学校少年宫”(其中“城市学校少年宫”8所、“乡村学校少年宫”14所)全部列入2013年度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由市财政参照全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标准扶持试点学校进行规范化建设。
据了解,参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方法与要求,每所“学校少年宫”投入2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14万元用于购置活动项目器材,6万元用于校舍修缮);日常补助经费由精神文明建设(含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拨付,平均每所5万元,将根据各所“学校少年宫”运作情况酌情分批核拨。
晋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要求,各试点学校要把“学校少年宫”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实推进。市委文明办将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对“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根据要求,各试点学校要于10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并顺利投入使用,对于无法按期完成任务或完成情况较差的试点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与此同时,“学校少年宫”要坚持公益性、普及性和资源整合的原则,善于整合学校现有资源、周边公共设施和社会各界力量,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主动策划学生适于参与、乐于参与的项目,坚决杜绝任何赢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开办收费特长班、培训班,避免成为应试教育的“第二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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