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6月14日出台“八项规定”,切实为学生减负。“八项规定”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提出,凡违反规定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的,对公办学校,校长一律作免职处分,对民办学校,当年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据悉,“八项规定”从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控制家庭作业总量、严格控制补课、严格学生用书管理、考试次数、规范招生行为和严格竞赛管理等8个方面,对学校管理提出要求。其中,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在校学习时间、家庭作业总量、考试次数等被一一量化。
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八项规定”的部分内容之前也曾出台过,但是,一些地区和中小学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背教育规律、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随意增减课程、作业过多、考试频繁等问题依然突出。这次出台“八项规定”系统强调,希望引起学校重视。
据了解,“八项规定”将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除对违反规定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进行严厉处罚外,对违反“八项规定”其它要求的,责令限期一周改正,逾期不改或再次发生同一问题的,将对学校校长予以警告处分。对违反规定超量布置家庭作业、参与集体补课及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当年内不允许晋升职称及参加评优、评先、评特等活动,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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